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公告

关于代销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2523日起,我行开始代销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代码:015826。您可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开户业务以及该基金的认购业务。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5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认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认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者部分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规模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6.本基金将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广发基金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广发基金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已经开立广发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8.在募集期内,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元募集期限届满,若单一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50%,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

  9.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10.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5月18日刊登在广发基金网站等规定网站上的《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净值会随着标的指数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1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您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我行客服电话:95343,广发基金客户服务电话,广发基金客服热线:(95105828、020-83936999),广发基金网站: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