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已办理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汇票权利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从汇票金额中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将汇票金额的其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贴现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贴现网点开立存款账户;
(三)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贴现申请与受理
各贴现受理网点客户经理在受理贴现申请人贴现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贴现申请人作成贴现背书、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因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可由申请人提交足以证明其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其它书面材料;
(三)贴现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四)贴现受理网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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